旅游管理专业秉承科学教育、素质教育的理念,培养适应现代旅游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具备经济管理学科的基础理论与旅游管理专业的系统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行业实践的基本技能,拥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与良好的国际交流能力,具有人文素质、理论素养、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能在各类旅游企事业单位、高星级酒店及相关现代服务业从事经营、管理、策划、咨询、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管理学(双语)、旅游学概论(双语)、旅游接待业、旅游消费行为、旅游目的地管理、旅游人力资源管理(双语)、服务管理、旅游经济学、旅游统计学、旅游地理学、旅游法、旅游市场营销学、旅游战略管理、旅游规划与开发、酒店管理概论、景区经营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旅游英语、旅游文化学、旅游社会学、旅游创新项目设计与运营等课程。
学籍是学生在校学习资格的认可,取得学生身份和获得学习资格首先要取得学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湖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注册时间为每年3月份,学籍查询时间为每年5月份左右,可通过学信网进行查询。
● 在教育部学信网上已注册学籍并达到最低修业年限;
● 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实践教学等环节或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
● 进行毕业信息采集并已提交毕业信息采集照片;
● 提交毕业生登记表相关内容;
● 缴清所有费用。
按要求完成以上规定内容由湖南文理学院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者专科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教育部决定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审核、 备案的技术性、事务性和网上查询、认证服务工作。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查询。
凡正式录取并且取得学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查)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上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享受与国家承认的其它形式的大学专(本)科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可报考公务员、考研究生、考资格证、评定职称、出国留学、升职加薪、积分落户等,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成人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