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学专业培养具备医学基础理论和临床医学知识,掌握口腔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全面、系统、规范地培养学生临床思维和临床操作能力,能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预防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口腔医学应用型专门人才。口腔医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口腔医学和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诊断、治疗、预防口腔及颌面部疾病方面的训练,掌握诊断、治疗和预防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能力。
生理学、药理学、生物化学、系统解剖学、病理学、诊断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牙体牙髓病学、口腔黏膜病学、儿童口腔病学、牙周病学、口腔黏膜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等课程。
学籍是学生在校学习资格的认可,取得学生身份和获得学习资格首先要取得学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湖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注册时间为每年3月份,学籍查询时间为每年5月份左右,可通过学信网进行查询。
● 在教育部学信网上已注册学籍并达到最低修业年限;
● 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实践教学等环节或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
● 进行毕业信息采集并已提交毕业信息采集照片;
● 提交毕业生登记表相关内容;
● 缴清所有费用。
按要求完成以上规定内容由南华大学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教育部决定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审核、 备案的技术性、事务性和网上查询、认证服务工作。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查询。
凡正式录取并且取得学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查)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上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享受与国家承认的其它形式的大学专(本)科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可报考公务员、考研究生、考资格证、评定职称、出国留学、升职加薪、积分落户等,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成人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