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专业属于公共管理一级学科,是为适应我国快速城市化、城市管理现代化的迫切需要而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兴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备现代城市管理理念,了解现代城市运行发展规律,掌握城市管理理论、方法和操作技能,具备较强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城市公共政策、城市规划建设、城市综合执法、城市环境与绿化等政府部门和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城建企业,从事管理、服务、经营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政治学原理、管理学、西方经济学、法学概论、社会学原理、行政公文与秘书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行政学、公共管理学、公共组织学、城市管理学、城市社会学、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经济学、城市化发展学原理等课程。
学籍是学生在校学习资格的认可,取得学生身份和获得学习资格首先要取得学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湖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注册时间为每年3月份,学籍查询时间为每年5月份左右,可通过学信网进行查询。
● 在教育部学信网上已注册学籍并达到最低修业年限;
● 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实践教学等环节或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
● 进行毕业信息采集并已提交毕业信息采集照片;
● 提交毕业生登记表相关内容;
● 缴清所有费用。
按要求完成以上规定内容由湖南城市学院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教育部决定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审核、 备案的技术性、事务性和网上查询、认证服务工作。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查询。
凡正式录取并且取得学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查)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上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享受与国家承认的其它形式的大学专(本)科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可报考公务员、考研究生、考资格证、评定职称、出国留学、升职加薪、积分落户等,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成人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