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专业主要研究化学、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合成与分析、药物生产设备操作与维护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面向制药行业进行药品的生产、加工、检验、营销与管理等。药学专业培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基础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能够在基层医院、制药企业、药品检验所等与医药相关的领域从事药品使用、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监督、药品检验与质量监控等工作的“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
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病理学、药物化学、人体解剖生理学、医学生物化学、药理学、药事管理学、药物治疗学、药用分析化学、药剂学等课程。
学籍是学生在校学习资格的认可,取得学生身份和获得学习资格首先要取得学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湖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注册时间为每年3月份,学籍查询时间为每年5月份左右,可通过学信网进行查询。
● 在教育部学信网上已注册学籍并达到最低修业年限;
● 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实践教学等环节或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
● 进行毕业信息采集并已提交毕业信息采集照片;
● 提交毕业生登记表相关内容;
● 缴清所有费用。
按要求完成以上规定内容由湖南医药学院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教育部决定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审核、 备案的技术性、事务性和网上查询、认证服务工作。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查询。
凡正式录取并且取得学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查)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上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享受与国家承认的其它形式的大学专(本)科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可报考公务员、考研究生、考资格证、评定职称、出国留学、升职加薪、积分落户等,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成人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