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专业旨在培养学生爱党爱国,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行政管理专业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熟悉当代中国的政治制度、政治过程以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掌握现代行政管理方法与工具,运用行政管理学相关知识,分析行政管理活动与过程;行政管理专业根据国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具备公共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备行政管理专业基本理论和扎实的专业技能,懂得运用现代化的行政管理技术和工具,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政治学原理、管理学概论、行政学概论、法学概论、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行政组织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心理学、管理心理学、比较公共行政学、行政领导学、政策科学、公务员制度等课程。
学籍是学生在校学习资格的认可,取得学生身份和获得学习资格首先要取得学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湖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注册时间为每年3月份,学籍查询时间为每年5月份左右,可通过学信网进行查询。
● 在教育部学信网上已注册学籍并达到最低修业年限;
● 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实践教学等环节或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
● 进行毕业信息采集并已提交毕业信息采集照片;
● 提交毕业生登记表相关内容;
● 缴清所有费用。
按要求完成以上规定内容由湖南师范大学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教育部决定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审核、 备案的技术性、事务性和网上查询、认证服务工作。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查询。
凡正式录取并且取得学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查)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上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享受与国家承认的其它形式的大学专(本)科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可报考公务员、考研究生、考资格证、评定职称、出国留学、升职加薪、积分落户等,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成人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学士学位证书。